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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:行政院修正「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」部分規定

發佈者 : 事務組長
行政院修正「國有公用財產管理手冊」部分規定,該院法規連結路徑移列該院全球資訊網/資訊與服務/行政事務/事務管理各手冊規定項下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說明:依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109年6月12日台財產署公字第10935004780號函辦理,隨文檢附該函電子檔供參

https://law-out.mof.gov.tw/LawContent.aspx?id=GL009990#lawmen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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