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
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修正「友善家庭–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名稱並修正為「友善職場–公教員工福利服務措施推動方案」,自114年10月13日生效,請參閱。

詳情請參閱附件。
瀏覽數: